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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微信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和现金报销预审服务的通知
2020-10-29 10:18  

陕医保中心函〔2019〕号

关于通过微信提供异地就医备案

和现金报销预审服务的通知

省级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医保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结合省级医保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通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中微服务手机端办事事宜通知如下:

省级参保职工可通过关注“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微服务进入省级医保办事服务端,选择菜单操作以下业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职工可选择就医地、就医起始时间(不能早于当前时间)上传单位已盖章的备案申请表图片。审批结果可在异地备案查询功能中查询。需要终止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职工,可通过异地备案终止菜单进行。

(二)现金报销预审

参保职工可选择申报本地或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根据《关于规范省级医疗保险手工报销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19〕48号)相关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的图片;异地住院医疗费可能涉及第三方赔付的,需上传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材料;外伤住院医疗费需上传外伤经过情况说明。预审结果可在现金报销“预审结果查询”中查询。预审通过的,可在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医保中心进行报销补助。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医保中心待遇保障服务部联系。

联系电话:8953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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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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